单位0.6%,个人不缴
赣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需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0.6% 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个人无需缴纳。
- 费率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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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策调整后,生育保险费率从0.9%降至0.6%,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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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省统一将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 6.8% (含0.8%的生育保险费),个人缴费率仍为2%。
二、缴费基数
- 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具体核定方式由单位申报并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三、缴费方式
- 由单位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等方式统一缴纳,职工无需直接参与缴费。
四、待遇享受
- 职工需在生育、手术等情形发生后的6个月内申请生育津贴,津贴标准根据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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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覆盖赣州市所有用人单位,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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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范围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妊娠合并症治疗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赣州市近年政策调整,确保与最新官方文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