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江西省最新生育政策,生育假安排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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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妊娠终止可享受 188天 产假,其中产前休假 15天 ,难产或剖宫产增加 15天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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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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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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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 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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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方护理假
- 标准护理假 :30天 **,用于照顾产妇和新生儿。
三、育儿假
- 夫妻双方 :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各享受 10天育儿假 ,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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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效时间 :2024年9月29日(含)后生育的夫妻适用新政策,9月29日前生育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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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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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与生育产假合并计算,不足部分按病假处理。
五、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等法律法规。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规定与地方细则,确保女职工生育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