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允许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覆盖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备案流程线上化,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标准执行,有效减轻群众垫资压力。
1. 备案人群及渠道
武汉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如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或临时外出就医(如转诊、急诊抢救)均可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鄂汇办”APP或线下医保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最快当天生效。
2. 直接结算范围
住院、普通门诊、高血压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员需在备案地已开通全国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完成“一站式”报销。
3. 报销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诊疗项目按就医地医保目录报销,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按武汉市标准执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不超过10%。
4. 备案有效期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长期有效,6个月内不可变更或取消;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可多次使用。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申请。
跨省异地就医前务必确认备案状态和就医机构联网资质,避免影响结算。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实时查询开通异地联网的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