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流程和条件如下:
一、报销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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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若未参保,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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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需经认定为工伤。若用人单位未申请,职工可自行向社保机构申请。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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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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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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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后转至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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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凭证保存
- 用人单位需垫付医疗费用,并保存好医疗费用发票、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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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
- 用人单位按流程向工伤保险基金或相关部门提交报销申请。
三、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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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可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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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目录的费用需职工自行承担,但若工伤由第三人造成且第三人不支付,基金可先行支付后追偿。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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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配合 :职工可向人社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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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争议 :可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结合治疗费用计算赔偿金额。
总结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在参保并完成工伤认定的前提下,通过用人单位申报或职工自主申报流程办理。职工无需自行垫付费用(符合规定的部分),但需配合提供必要材料。若遇用人单位不作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