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社保转移手续根据参保地是否跨省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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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
需在新参保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关系,并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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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
需由户籍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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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农民工中断就业后返回城镇就业,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转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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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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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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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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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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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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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或居住证(部分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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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或工资证明(部分地区用于确认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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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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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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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向社保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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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向原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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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办理
-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信息表后,办理转移手续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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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确认接收
- 新参保地收到转移信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手续。
四、转移时效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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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要求
- 转移手续需在15-4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议离职前办理以避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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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参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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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定待遇领取地,一般按“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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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社保关系可转移合并,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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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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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0岁、女性年满40岁后,若在新参保地参保,需在原参保地保留临时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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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中断就业期间,原参保地保留其社保关系,返回城镇后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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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线上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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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跨省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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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12333 APP :部分地区开通了线上转移服务。
以上流程和材料需根据当地具体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