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档
厦门社保基数设有 七档 ,具体如下:
-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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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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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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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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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则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 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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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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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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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为缴费基数。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档任选。
2025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433元/月,最高为22164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433元/月,最高为22164元/月。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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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根据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档次,以确保社保缴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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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以平衡社保缴费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