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
西安市职工医保的起始时间需结合政策实施和待遇享受条件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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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时间
根据国务院199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求1999年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职工医保制度在1999年正式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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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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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需累计满25年,且其中至少有5年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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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龄满45周岁(部分地区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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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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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1999年前的工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军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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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8%,单位缴费比例约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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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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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实施时间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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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起始时间 :满足25年实际缴费年限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可开始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