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政策,省内异地就医是否需要备案需根据就医类型和参保类型进行区分,具体说明如下:
一、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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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若参保人员因客观原因需在省外定点医院住院就医,需提前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办理途径包括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选择“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类型。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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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后补办备案的,备案开始日期需选择“入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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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出院时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现场联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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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需办理长期备案,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 办理流程:通过“粤医保”小程序选择“异地长期居住”类型,按指引完成登记。
二、无需备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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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门诊、急诊等直接结算
广东省内跨市就医(包括普通门诊、急诊等)已实现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提前备案,直接在医院结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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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人群政策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群体,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医保待遇不受备案限制。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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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就医后备案 :若出院后补办备案,医疗机构应支持当次费用直接结算;若出院后补办,需按参保市规定返回就诊机构办理补记账,未能补记账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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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按个人缴费标准参保,异地就医是否备案需参考当地具体政策。
总结
- 需备案 :临时外出就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无需备案 :常规门诊、急诊、已联网的跨市就医。- 特殊情况 :先就医后备案或按参保市规定补办流程。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类型和参保状态,提前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影响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