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0元
根据2024年各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全国统一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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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2024年7月起,全国大部分地区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统一调整为 6260元/月 (即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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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全国统一下限为 3756元/月 (即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二、地区差异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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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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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35283元/月(2024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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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682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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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调整后覆盖范围更广,保障更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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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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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2506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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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501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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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基于2023年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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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内蒙古、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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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上限20564元/月,下限411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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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上限8105元(2023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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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上限21535.5元/月,下限4307.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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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福建、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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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3692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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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738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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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上海作为经济发达地区,上限标准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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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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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21133元/月(2023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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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422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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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以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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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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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省直:上限27501元/月,下限5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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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限27501元/月,下限449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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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影响:部分职工需补缴差额(如深圳职工个人缴费增加77.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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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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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2439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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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4878.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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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海南社保基数标准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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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基数调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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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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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低于部分按下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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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 :若职工工资高于上限则按上限缴费,低于下限则按下限缴费,中间部分正常计入。
四、对职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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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变化 :部分职工需补缴差额(如深圳职工个人缴费增加77.52元),而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更高基数降低缴费金额(4053.6元至20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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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调整后社保覆盖范围扩大,但需关注地区间政策差异对待遇的影响。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地官方公告及权威平台数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