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不属于农村低保,两者在制度设计、保障对象和实施标准上存在差异。具体区别如下:
一、制度概念与覆盖范围
-
城乡低保
是指将城市和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不再区分城市和农村。这一改革旨在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推动制度统筹发展。
-
农村低保
传统上指针对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对象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村民。
二、保障标准与计算方式
-
标准差异
城乡低保标准不再统一,而是根据当地城市人均最低生活标准(城镇)和农村人均最低生活标准(乡村)分别计算,通常城市标准高于农村标准。
-
计算依据
-
城市低保: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结合家庭财产状况确定。
-
农村低保: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
-
三、申请条件与对象
-
城市低保对象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
-
已领取失业救济金且未再就业。
-
-
农村低保对象
-
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持有农业户口且居住在村组内;
-
无劳动能力或法定赡养/抚养人。
-
四、政策发展现状
民政部自2021年起推动城乡低保统筹,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文件逐步消除城乡差异,但具体实施中仍存在地区差异。部分地区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提高保障标准等措施促进均衡发展。
城乡低保是制度整合后的统称,而农村低保曾是其中的组成部分。当前政策正朝着城乡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但具体操作中仍需注意地区标准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