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局”的现行名称及管理归属,综合相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当前官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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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名称
劳动局现已更名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该名称取代了原劳动局职能,成为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核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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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称呼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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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因2018年机构改革,原劳动局与市人事局合并为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而区级仍保留原劳动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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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大部分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划仍沿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的称谓,但部分县级单位可能保留 劳动局 的旧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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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管理职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涵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核心领域,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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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管理 :制定就业政策、提供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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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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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监督劳动合同签订、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工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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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开展职称评定、人才招聘、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等
三、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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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层面 :国务院设立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负责全国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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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 :省、市、县三级均设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实行分级管理
四、历史沿革
原劳动局职能逐步整合至新机构后,原劳动局部分职责仍由现部门承担,但名称已随机构改革调整。若需具体办理业务,建议以当地最新政府公示为准。
当前“劳动局”主要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但需注意地区性称呼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