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医政科的职责主要围绕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展开,具体可分为以下核心职能:
一、医疗机构监管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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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与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医政方针政策,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草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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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审批与监管
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证年审及换证,监督医疗技术应用和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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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与评审
组织医院等级评审、医疗质量评价及专项技术项目准入管理。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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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与评估
通过质量评价、绩效考核等手段,确保医疗机构规范运营,防范医疗差错和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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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教育与事故处理
开展医疗安全教育,依法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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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与药品管理
监督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特殊药品临床使用,保障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三、医疗服务规范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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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与操作标准
制定医疗服务操作规范,检查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防医疗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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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解
协调医患纠纷,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维护医患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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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与救援
组织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救护,参与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治。
四、人员管理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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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
负责医师、护士注册登记,组织执业资格考试及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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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与培训
组织医务人员医学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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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促进与保健
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及公共卫生服务。
五、其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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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与分析
收集医疗数据,分析医疗质量趋势,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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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任务与协作
承担卫生支农、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等专项任务,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医疗改革。
医政科通过以上职能,旨在构建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体系,保障公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