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县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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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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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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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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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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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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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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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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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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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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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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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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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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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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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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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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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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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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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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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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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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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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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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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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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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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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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与门诊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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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报销 :针对肝硬化、脑血栓后遗症等14种重大疾病,报销比例50%,封顶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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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 :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四、异地就医报销
- 省外非定点医院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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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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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有年度封顶线,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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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未备案可能影响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实际报销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