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配偶、子女、父母的门诊自付部分费用,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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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参保要求
若父母已参加职工医保,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共济支付其门诊自付部分;若父母参加居民医保,则需通过其他方式(如直接支付)解决医疗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用于居民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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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限制
需满足个人账户累计余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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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限制
目前仅支持同一地区参保的家庭成员绑定使用,跨省使用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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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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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仅限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包含门诊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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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如父母)仍需享受其参保的医保报销政策,不会因使用家庭共济资金而影响其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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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若需为未参保的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通过医保APP的“家庭共济”功能操作(部分地区支持),但需注意该功能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