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新农合报销最新政策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一、适用人群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备案流程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 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
三、报销比例及起付线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省外三级医院: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具体比例视当地政策而定。
- 门诊慢特病:特殊疾病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80%,其他慢性疾病报销比例最低为60%,最高可达70%。
四、注意事项
- 备案有效期: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 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可直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五、总结
跨省新农合报销政策的实施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了极大便利,参保人员只需完成备案,即可在就医地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报销比例及起付线政策根据地区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