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医疗缴费基数的填写需遵循以下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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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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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5年1-6月为27,501元),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1-6月为4,4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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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超过300%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60%部分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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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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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重新就业职工首月以实际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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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待遇享受期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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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单位缴纳15%+1%(深户)或15%(非深户),个人缴纳8%。
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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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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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一致,采用分段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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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6733元(2025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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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33,666元(2025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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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深户一档医保个人账户月缴494.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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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以2024年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个人缴纳0.7%,财政补助1.1%。
三、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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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计算
- 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但需扣除社保及公积金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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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与材料
- 每年3月或7月核定基数,需提交工资表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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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1808-14,754元),但需符合上下限规定。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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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规划缴费基数 :建议以实际工资的60%-80%作为缴费基数,避免过高或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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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政策调整 :社保基数每年调整,需及时关注政府公告。
通过以上规则,可确保社保缴费合规且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