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社保并非自动扣款,而是需要自行申报和缴费。这一变化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缴费人需先向社保部门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再根据核定金额向税务部门缴费。
具体流程
- 申报方式:个人需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或相关小程序等渠道,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
- 缴费时间:灵活就业人员通常需在每月25日前完成缴费。
- 缴费基数:个人可选择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注意事项
- 非自动扣款:用人单位不再统一代扣代缴,个人需主动完成缴费操作。
- 政策适用范围:此政策主要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和部分个人参保者,用人单位仍需依法代扣代缴。
总结
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方式已从过去的自动扣款调整为自行申报和缴费,这一变化旨在优化缴费流程,提高透明度。建议个人及时了解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完成申报和缴费,以免影响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