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省异地医保住院报销的开通时间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全国统一开通时间
- 2021年2月1日 :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正式开通普通门诊费用(不含慢性病门诊)跨省结算试点,这是全国范围内异地就医报销的起点。
二、政策背景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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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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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目标 :到2025年底,计划将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翻倍,并实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结算。
三、覆盖人群与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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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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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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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如异地转诊、急诊抢救、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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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备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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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2024年底全国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支付近亲属的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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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 :目前仅限住院费用,门诊费用需根据当地政策确认是否纳入异地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官方发布的内容,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