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起付线是按自然年累计计算的,具体规则如下:
一、计算周期与清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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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年累计计算
医保起付线以每年1月1日为分界线,每年1月1日清零并重新累计。
例如:2025年1月1日重置起付线,2025年全年医疗费用需累计达到起付标准后,医保才会开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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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不累计
住院起付线每次住院时重新计算,与门诊起付线独立。
二、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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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自费
超过起付线的医疗费用中,起付线部分需患者全额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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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
超出起付线的部分,根据就诊医院级别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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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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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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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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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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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累计计算
门诊费用(如职工门诊统筹)按自然年累计,已报销金额不计入下一年度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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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对起付线标准有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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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职工门诊起付线:一级100元、二级500元、三级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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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居民医保门诊起付线: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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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某年未达到起付线,次年需补足差额才能享受报销。
四、示例说明
以北京职工医保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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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重置起付线1800元,全年累计医疗费用需≥1800元后开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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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025年4月门诊消费900元(未达1800元),次年1月1日需累计1800元才能报销。
以上规则适用于职工医保及部分城市居民医保,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