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在古代相当于省教育厅长级别的学官,负责地方教育管理,明清时期多为正七品官职,地位高于县令。
- 汉代起源:最初为动词“教书”之意,如《史记》记载孔子“教授弟子”,尚未形成固定官职。
- 元朝定型:成为州府官学的正式职位,主管教学与考核,类似现代教育局局长兼校长,属朝廷公务员编制。
- 明清沿革:府学教授定为正七品(如明代),高于县令(正八品),县级教育官员则称“教谕”或“训导”。
- 职能对比:古代教授侧重行政管理与生员考核,现代教授则以学术研究与高校教学为主,职称体系不同。
从汉代的教学活动到明清的官学要职,“教授”的演变反映了古代教育制度的变迁,其职权与品级虽与现代不同,但始终是教育体系的核心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