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出院但尚未恢复时,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医疗相关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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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医疗证据
留存医药费发票、住院记录、诊断证明、医生建议等材料,作为后续索赔的依据。若对方对治疗必要性存疑,需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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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康复标准
出院时遵循医生指导,若已实现完全康复则无需额外索赔;若未康复,可依据《民法典》要求继续索赔护理费、误工费等。
二、协商与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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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调解
及时联系交警部门,要求其依据现场勘查或鉴定结果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需在1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后5日内)。将认定书邮寄给对方,协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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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无果时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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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准备 :整理医疗费用明细、收入证明、伤残等级鉴定报告等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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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可主张后续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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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措施 :胜诉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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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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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过早放弃权益 :即使对方拒绝赔偿,也不可自行垫付所有费用后放弃索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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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沟通记录 :与对方协商时留存录音或书面证据,防止争议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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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通过以上步骤,可有效维护伤者权益,确保获得应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