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内蒙古社保政策调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及相关信息如下:
一、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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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2024年内蒙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 4863元 ,计算依据为2023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105元)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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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上限为 24315元 ,即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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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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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4863元 × 8% = 389.0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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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24315元 × 8% = 1945.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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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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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无雇工个体户等,2024年缴费基数下限仍为4863元,上限24315元,但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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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基数的关系 :若个人月均收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如月收入12万元),则按300%比例(即24315元)计算缴费基数。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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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调整 :单位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若未申报或基数低于4863元,将按4863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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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内蒙古各城市(如呼和浩特)社保政策均遵循自治区统一标准,未提及其他城市差异化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自内蒙古自治区官方文件及社保网数据,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