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关于无偿献血用血的相关政策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献血者用血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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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益
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可免费使用等量血液,5年后延续至终生。
- 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使用等量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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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权益
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可共享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权益,起始时间为献血后3个月。
二、用血费用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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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直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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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含异地)用血时,可通过医疗机构直接减免费用,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出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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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血站直接供血或未完成直免的情况,可通过“辽宁无偿献血”公众号线上申请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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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免费额度以实际用血量计算,超出部分仅收取血液采集等必要费用。
三、监督管理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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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由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设立无偿献血办事机构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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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义务 :单位需组织献血,新闻媒介和学校应开展献血知识普及教育。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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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管理 :禁止冒用、借用他人献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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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献血前咨询当地血站。
以上政策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辽宁省地方性法规,确保献血者及其家庭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