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根据生育类型和费用项目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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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提供婴儿出生证明后一次性支付2000元,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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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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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胎顺产 :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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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胎难产(含剖宫产) :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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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胎分娩 :在单胎分娩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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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费用
参照计划生育项目标准报销。
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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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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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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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术(压吸宫/钳刮术):1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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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引产术: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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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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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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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药物/手术):96-1500元(含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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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精管结扎术:240-2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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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通术: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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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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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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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配偶未就业且未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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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津贴以参保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每月30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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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生育保险基金设有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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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可享受50天产假,3个月以下流产享受30天产假。
以上标准综合了深圳市最新政策规定,具体报销需以实际发生的合规费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