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东莞社保转移到深圳可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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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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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就业并符合转入条件,或确认退休地为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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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有效申报期内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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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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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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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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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深圳就业,需提供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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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1. 线上预申请(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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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平台 :访问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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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业务 :在“转移申请管理”中选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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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信息 :录入个人及参保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转入申请表,需下载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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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按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参保凭证等材料。
2. 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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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东莞)
申请人需携带上述材料至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将核验材料并办理转出手续,生成《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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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深圳)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携带东莞转出凭证、身份证及《接收函》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转入手续。
三、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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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转移流程需在 30日内 完成,超时可能影响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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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通常为 8个工作日 ,具体以两地社保机构反馈为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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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前咨询 :若材料不齐全,需先通过线上平台提交预申请并获取《业务指引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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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在深圳未就业,需先在深圳参保地办理社保开户,再合并转移过来的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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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 :可通过深圳社保机构官网或线下窗口查询转移进度。
以上流程综合了线上预申请与线下办理两种方式,建议优先使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办理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再前往深圳办理最终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