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被扣除20元,可能是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一、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保险)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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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自2018年起,多地(如南京、苏州、泰州等)推行长期护理保险,个人需按月缴纳一定费用(如20元/年),该费用从医保个人账户中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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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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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职工 :个人缴费40元/年,财政补助20元,医保基金划拨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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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下职工 :个人缴费20元/年,财政补助10元,医保基金划拨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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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通常在每年12月统一划扣次年费用,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地区试点)
部分城市(如苏州)曾将大病保险个人缴费纳入医保个人账户扣除,但根据最新政策调整,该费用已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从个人账户划扣。
建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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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缴费项目
通过医保局官网或线下渠道查询具体缴费明细,确认是否为长期护理保险或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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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途径
若对扣款有异议,可联系医保经办机构(如南京医保局、苏州人社局)咨询,提供账户明细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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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权益。
若确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建议关注医保局后续通知,了解服务内容(如居家照护、辅具租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