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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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河南省境内水利工程外观质量的评定,涵盖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等四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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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定义
明确了工程部位、质量等级、检查项目等核心术语,为评定提供统一规范。
二、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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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分类
根据工程类型(枢纽/堤防/引水/其他)执行相应标准,枢纽工程采用《河南省水工建筑物常用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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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
包括自检、初评、复评等环节,确保评定过程科学严谨。
三、检查项目与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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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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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体形态(坡度、宽度、高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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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浪墙、溢流堰等关键部位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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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道路、排水设施等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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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整洁度、标识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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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划分
采用三级评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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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测点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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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测点合格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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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测点合格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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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测项目与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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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内容
包括材料性能测试、结构稳定性检测等,确保工程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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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方法
通过现场检测、仪器测量、对比分析等方式,量化评估工程外观质量。
五、结论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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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和评定标准,出具书面结论,明确工程是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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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
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对评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
六、附则与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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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情况 :标准于2017年发布,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23年进行了局部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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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适用于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特定工程类型。
以上内容综合了河南省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核心要求,确保工程安全与美观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