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直系亲属使用 ,具体规定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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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可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或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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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用于
医保统筹基金部分,该部分资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共同分担的医疗费用。
二、使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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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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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转入地无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可申请一次性清退。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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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或“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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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拨打医保服务热线或前往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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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
若亲属在异地参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跨省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或缴纳居民医保,但需通过“医保钱包”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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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 仅限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用于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缴费或非合规医疗费用。
五、政策依据
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明确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间的共济使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云南省医保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解读,确保政策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