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二审中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允许的,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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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在二审期间提出鉴定人出庭申请,但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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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查批准
二审法院需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若法院认为鉴定人出庭对查明案件事实、纠正一审错误认定有重要意义,将批准申请。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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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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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义务
法院批准申请后,需及时向鉴定人发出出庭通知,明确出庭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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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出庭的后果
若鉴定人拒不出庭,二审法院将不予采纳该鉴定意见,并可能要求重新鉴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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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举证责任
二审法院通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出庭应与案件事实认定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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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
二审中重新鉴定可能涉及费用问题,可结合一审鉴定费用承担规则处理。
二审中申请鉴定人出庭需遵循当事人申请、法院审查、及时通知等程序,且需符合证据审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