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要点,供参考:
一、总则
- 目的
明确信息披露的初衷,如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企业透明度等。
- 适用范围
界定制度适用的企业范围及人员职责。
二、信息披露原则
- 真实性原则
信息需真实、准确,禁止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公平性原则
保证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避免内幕交易。
- 及时性原则
信息需在法律法规要求或重大事件发生后的合理期限内披露。
三、信息披露内容
- 基础信息
包括公司概况、组织架构、经营范围、财务指标等。
- 重大事项
涵盖重大交易、资产重组、重大担保、会计政策变更等。
- 定期报告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及临时公告。
- 其他信息
内幕信息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信息披露程序
- 信息识别与评估
及时确定需披露的重大事项,并评估其影响范围。
- 审核与批准
信息需经财务、法务等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合规性。
- 发布与解释
通过公告、年报、季报等渠道发布信息,并对重大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五、监督管理
- 内部监督
设立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 外部监督
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及媒体的监督,配合外部审计。
- 违规处理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整改。
六、附则
- 解释权归属
明确制度解释权归属及修订流程。
- 生效日期
规定制度生效时间及相关过渡条款。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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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行业、规模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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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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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监管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