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范范围。该准则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内容与格式,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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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新修订的《公司法》衔接,优化披露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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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投资者决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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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财务数据披露要求,提升透明度。
信息披露分为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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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披露 :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公开的信息,如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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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披露 :公司可自主选择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但需遵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原则。
若公司在自愿披露中存在虚假陈述,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