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险政策,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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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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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年限 :男职工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职工需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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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在本市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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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 2004年1月1日之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年限,均视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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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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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但单位欠费导致缴费中断,可要求单位补缴欠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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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的,需继续缴费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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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
-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职工按2%缴纳,均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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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同样适用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满10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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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后需停止缴费,停保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