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评审分数采用 1000分制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一、总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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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等 :综合得分≥9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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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等 :750-89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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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等 :750分以下
二、主要评价维度(按2020年最新版标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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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 (60%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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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临床诊疗能力、专科服务、双向转诊、急诊响应、灾害救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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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年出院病人中有一定比例来自外地、参与急救任务、完成科研课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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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水平 (15%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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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临床教学、实习任务,培养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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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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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技术指导与区域辐射 (10%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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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合作开展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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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域覆盖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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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保健与社会责任 (5%权重)
- 健康教育、遗传咨询、社区医疗支持等
三、临床检验能力要求(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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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常规项目需达到300项(如血液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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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需开展超过500项项目,三级乙等超过400项
四、其他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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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规模 :甲等≥501张,乙等≥4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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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占比、科研人员比例等
五、评审流程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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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 周期性评审 ,每3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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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由医院自评、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等多环节组成
以上标准综合了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社会贡献,确保医院具备全面的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