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和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参保居民(非特困/低保等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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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当年累计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部分城市为1.5万元或2万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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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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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10万元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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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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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30万元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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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40万元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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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以上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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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最高40万元。
二、特殊人群(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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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降低50%(如1.5万元降至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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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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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10万元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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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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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30万元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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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40万元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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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倾斜政策
- 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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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省人员起付线统一为2万元,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如60%降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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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保障 :纳入国家罕见病目录的药品费用,实行单行支付,起付线2万元,后续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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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年限 :连续参保满5年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以上政策以各地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和医保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