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社保政策,未缴满15年的社保是否可以补缴,需根据参保时间、年龄及当地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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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可申请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补缴后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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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年仍未满15年 :无法一次性补缴,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
二、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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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退休不足5年 :可申请延长缴费至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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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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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可退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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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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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3个月内补缴可恢复待遇,超过则需重新计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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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本地户籍人员医保补缴年限需满15年(未来可能延长至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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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州户籍人员
- 需确定待遇领取地(户籍地或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工作地),在户籍地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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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压力较大者
- 可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较低)。
四、办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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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具体政策可能因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广州社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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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补缴需提供社保缴费清单、身份证、退休证等材料。
未缴满15年的社保在广州补缴需结合参保时间、年龄及政策规定,及时咨询社保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