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民政部门政策,两个人即使都在异地,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选择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作为登记地。具体说明如下:
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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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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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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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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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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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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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材料
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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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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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配偶及亲属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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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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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登记地
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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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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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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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如居住证发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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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所选登记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完成现场审核。
三、政策进展
截至2025年2月底,全国已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未来政策将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全国通办”,届时将不再受户籍地限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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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双方均非户籍地且未办理过婚姻登记,需先完成原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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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方为军人、港澳台居民等特殊群体,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异地结婚登记已逐步实现便利化,但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