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的受理单位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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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委会
多数情况下,生育登记由夫妻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会受理,需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并上报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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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若夫妻一方户籍在乡镇或街道,或双方均在此地居住,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二、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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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为单位职工
若女方是省内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受理单位为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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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政区域登记
夫妻一方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时,可选择在女方户籍地或男方户籍地,或共同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办理。
三、办理材料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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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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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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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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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免冠合影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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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如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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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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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单位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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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委会初审后上报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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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核验信息并转户籍地核实,最终发放生育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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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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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地区特殊说明 :湖南允许通过“湘易办”APP在线申请,需注册并绑定个人信息后在线提交材料;若需线下办理,可到村(社区)委会或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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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提交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登记失败或影响后续生育服务,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若不确定具体受理单位,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乡镇政府或社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