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上海医保卡可在以下城市异地使用,需注意相关条件和流程:
一、异地就医开通城市列表
目前,上海医保卡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安吉,江苏镇江、常州、南通、扬州、大丰,安徽马鞍山,河南洛阳等 12个城市 开通了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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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要求 :需确保目的地城市已开通异地就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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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仅限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门诊、住院及急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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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费用需在收据开具之日起 6个月内 提交报销申请。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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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需通过上海医保官网、微信公众号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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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持医保卡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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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 :若未直接结算,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申请手工报销。
四、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应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结算流程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共同建立。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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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浙江、江苏)支持直接刷卡结算,其他城市可能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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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特殊群体需确认参保状态及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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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在未开通服务的城市就医,需通过全国异地就医备案平台办理备案。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时效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