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参保时间及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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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新农合制度于 2003年 开始试点实施,最初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联合支持,农民个人每年缴纳约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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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该制度最初在 2003年 的 **部分县(市)试点,至2010年逐步实现全国农村居民基本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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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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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每人每年缴费约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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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起,中央财政提高补助标准至人均30元,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也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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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新疆(及全国)新农合人均缴费约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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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特点
新农合采取“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模式,重点保障重大疾病医疗需求。2003年中央财政的投入标志着中国政府首次大规模投入农村医疗保障。
新疆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工作始于2003年,经过多年发展,已实现广泛覆盖并持续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