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被释放并获得赔偿
马晶晶和王鹏的事件最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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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被释放 :在宁夏人社部门宣称马晶晶并未作弊后,王鹏于2010年12月1日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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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王鹏获得了1003.44元的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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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家属与律师协商 :王鹏家属正与律师协商,并将于未来三四日内决定向法院提出裁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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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赔偿决定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公安分局认为在办理此案时执法中存在过错,决定支付王鹏3000元“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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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反响 :此事件引发了媒体和网民以及法学专家对于“诽谤罪”的定性引起极大地争议。
王鹏最终被释放,并获得了国家赔偿,但案件并未完全结束,王鹏家属仍在与律师协商并考虑进一步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