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社保政策,外埠城镇职工在北京缴满15年社保后,是否能在北京领取养老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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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需在北京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其中至少包含10年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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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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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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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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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干部及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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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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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关系转移
若社保关系非北京户籍地,则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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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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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申请延长补缴,但需满足年龄条件(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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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期间不计入北京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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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申请流程
需由参保单位或本人向北京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提供身份证、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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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因离职、失业等原因中断缴费,中断期间不计入累计年限,需连续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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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 :退休后医保待遇需在参保地(北京)享受,若异地转移则按转移地政策执行。
四、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即“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十五年的,可缴费至满十五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制度”。
总结 :外埠城镇职工在北京缴满15年社保,若同时满足年龄条件,可办理退休并领取北京养老金。若未满足年限,需通过延长缴费或转移接续等方式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