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发布的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如下:
一、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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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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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低限 :788元/月(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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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较调整前增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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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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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低限 :580元/月(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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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较调整前增长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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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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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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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低限 :1025元/月(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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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较调整前增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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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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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低限 :754元/月(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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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较调整前增长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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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时间与调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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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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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部门联合发布
四、后续调整说明
各市(州)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以上标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确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