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60岁,女性55岁
西藏社保退休年龄规定如下,综合国家法律及地方政策整理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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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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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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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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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要求 :需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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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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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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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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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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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要求 :需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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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退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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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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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致残
-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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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年限
- 国家规定退休时累计缴纳社保满15年,西藏自治区将其服役年限(在藏部队服役年限)视同社保缴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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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待遇
- 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高原补贴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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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养老金调整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2024年定额调整金额为51元。
四、政策争议与建议
部分群体对现行退休年龄提出延龄建议,但政府目前倾向于按法定年龄执行。异地参保人员需注意,非户籍地参保需满足10年缴费年限且首次参保年龄有限制。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规定及拉萨市具体实施细则,建议办理退休手续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