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两类机构:
一、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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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定位
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核心组成部分,承担着农村地区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双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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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同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疫苗接种、健康管理等)。
二、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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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定位
村卫生室是乡村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节点,主要服务于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是实现“村村有村医”目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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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覆盖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同时承担部分公共卫生任务(如基本药物供应、健康宣教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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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 :截至2019年,新疆已实现898个乡镇卫生院、8602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基本消除村医“空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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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
以上两类机构共同构成我国乡村两级医疗服务体系,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