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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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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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每次就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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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签约参保人员 :在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机构就医时,报销比例增加5%,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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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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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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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50%,单次报销限额1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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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 部分城市(如厦门)对门诊慢性病患者有专项报销政策,例如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封顶线6000元,其他特殊病种封顶线可达14万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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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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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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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医疗机构 :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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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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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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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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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及以下医院 :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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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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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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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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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标准
- 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封顶线为6000元(普通病种)或14万元(特殊病种)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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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报销比例75%,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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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农村医保) :最低报销比例70%,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低于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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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省外医院就诊,报销比例20%-60%,起付线2000-3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