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未缴的问题,以下是综合解决方案:
一、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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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若单位未依法缴费,可要求其补缴。单位需向社保部门提交补缴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清单、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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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若已离职,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费。需每年7月1日前完成缴费,缴费基数按当年缴费基数确定。
二、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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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15年,女性(50/55岁退休)可延迟退休补缴未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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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补缴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60岁、女性50/55岁)。
三、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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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保部门申请
提交补缴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始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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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劳动仲裁或投诉
若单位拒绝补缴,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社保部门投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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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补缴后,养老金将按实际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但退休年龄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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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需关注当地缴费基数和比例,避免断缴影响待遇。
五、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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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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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明确补缴条件及程序。
建议优先通过社保部门渠道申请补缴,若涉及劳动争议,可结合仲裁或投诉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