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或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缴纳社保12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延迟退休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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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若距离退休年龄仅剩3-5年,可申请延迟退休,继续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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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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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提交退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缴费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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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后,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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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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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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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允许 :部分地区(如江苏南京)支持在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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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限制 :需符合当地补缴政策对缴费基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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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补缴后需等待1-2年才能领取养老金,且养老金计算以补缴后的缴费年限和基数为准。
三、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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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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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缺口较大且经济压力较大者,可选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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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后需按新政策缴纳15年,60岁开始领取基础养老金+约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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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较低,且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优势。
四、其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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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补缴
若因单位原因未缴社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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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参保
个人可选择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但失去基本养老金待遇。
五、政策调整说明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延迟退休政策,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退休年龄将推迟至58周岁。若已达到原退休年龄,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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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确认退休年龄 :结合个人出生年份和当前时间,判断是否受新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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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具体补缴、转型的操作流程及政策细节以当地规定为准。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