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共有6个地级市,包括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林芝市、山南市、那曲市。这6个地级市覆盖了西藏主要的行政区域,承担着经济发展、文化保护与生态治理的核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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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
拉萨市是西藏自治区的首府,海拔约3650米,素有“日光城”之称。作为西藏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拉萨拥有布达拉宫、大昭寺等世界文化遗产,旅游业与服务业为支柱产业。 -
日喀则市
日喀则市地处西藏西南部,是西藏第二大城市,平均海拔超4000米。该市以农牧业为基础,珠穆朗玛峰大本营位于其境内,是登山与边境贸易的重要枢纽。 -
昌都市
昌都市位于西藏东部,连接川、滇、青三省,平均海拔约3500米。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并流景观在此形成,水电资源与矿产资源开发潜力突出。 -
林芝市
林芝市位于西藏东南部,平均海拔3000米以下,气候湿润,被称为“西藏江南”。以峡谷、森林和桃花景观闻名,生态旅游与特色农业为其经济特色。 -
山南市
山南市地处雅鲁藏布江中游,平均海拔3700米,是藏文化发源地之一。拥有桑耶寺、雍布拉康等古迹,青稞种植与藏药产业占据重要地位。 -
那曲市
那曲市位于西藏北部,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是中国海拔最高的地级市。以畜牧业为主导,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覆盖其大部,是高寒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
西藏的6个地级市在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与区域功能上各具特色,共同构成高原发展的核心框架。了解其分布与定位,有助于深入认识西藏的行政与地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