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两病”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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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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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利尿剂(XC03)、α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及其复方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及其复方制剂、降血脂药、中药及并发症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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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尿常规、心电图、血脂、超声心动图、肾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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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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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胰岛素、口服降糖药、中药及并发症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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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血脂、血(尿)常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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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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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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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500元/人·年;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至40%,年限额1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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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与门诊特殊疾病政策一致,按项目付费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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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范围
- 门诊医药费不设起付线,仅限直接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报销,非治疗性药物(如降血脂)、检查(如心脏超声)及住院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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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医疗保障的衔接
- 若患者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病,报销限额可叠加(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限额1500元/人·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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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报销药品需在医保目录内,部分药品可能分级别管理(如集采药品、非集采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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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治疗 :并发症需符合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另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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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重庆市医保政策文件,如需最新细则,建议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