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在现行政策下 不可直接合并 ,但存在两种衔接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职工社保转入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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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或缴费不足15年但选择转入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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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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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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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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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按照居民养老保险计发养老金。
二、居民社保转入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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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或缴费不足15年但选择转入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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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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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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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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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养老金。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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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若同一时段同时缴纳两种保险,重复缴费时段仅计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及补贴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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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待遇人员 :已按职工或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后,不得再申请转入另一种保险。
总结
两种保险制度在缴费年限、待遇计发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无法直接合并。建议根据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规划参保方案,避免重复参保。办理转移需向当地社保机构提交身份证、社保卡及申请表等材料。